您好,今天飞哥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。违反纪律后六个月以上下落不明的党员相信很多小伙伴还不知道,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!
1、对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,但经审查有严重违纪行为,且认定违纪行为证据确凿的,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。
2、对违纪后下落不明超过六个月,有证据反映其涉嫌违纪,但证据不足的;或者依据证据能够认定违纪,但尚不足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,应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九条规定,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3、对其他下落不明的党员,应当由相关党组织加强管理。
4、对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,或不交纳党费,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,应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第九条的规定认定其自行脱党,并由党支部大会决定除名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5、党员违纪后下落不明,是指违纪党员离开工作地点、居住地点后不知去向、没有音讯的状况。
6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规定,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,有严重违纪行为,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,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,开除其党籍;除前述情况外,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,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。
7、认定违纪党员下落不明,应当注意以下两点:首先,必须是违纪后下落不明,即有证据证明该党员犯有违纪错误。
8、其次,必须是违纪党员离开工作地点、居住地点后不知去向、没有音讯达到一定的时间,有关党组织无法知道其去向,且通过各种方式都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的情形。
9、如果仅是在相对较短时间内无法联系或者无法找到涉嫌违纪党员的,不能适用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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