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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公积金管理(2024年巴中公积金管理中心)

2024-03-28 23:51:14 来源: 用户: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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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可以。

2、您需要先到巴中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相关的手续,然后到成都公积金异地贷款管理部办理公积金缴存证明等,将必要的资料准备好,就应该可以到巴中进行公积金异地贷款了。

3、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。

4、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  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  (二)离休、退休的;  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  (四)出境定居的;  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  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

5、  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

6、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
7、 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8、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贷款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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